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年12月22日德州北区联邦初审法院(U.S.D.C. Northern District of Texas)消息,一批印度籍劳工起诉称两家公司合谋,将他们以H-1B劳工身份招募至美国公司后,却不按法定工资支付薪酬;现以强迫劳动、贩运人口、违反RICO法案为由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赔偿。
招募H-1B雇员至美,印度劳工称被欺骗
本案被告包括一家德州公司Maruthi Technologies(商号为Anblicks)及其三名管理人员,据该公司的网站介绍,Maruthi是一家“致力于提供创新型财务解决方案”的高科技企业;一家印度公司Gavs Information Services(商号为Gavs Technologies)亦在被告之列。
Maruthi公司的三名高管中其一为公司所有人Vamsi Kadiyala,诉状提到他为印度居民,常年在美国做生意;他代表Maruthi在外籍劳工的H-1B签证申请中做出了虚假陈述,并一手操纵了这起欺诈案件。
第二名Maruthi高管Padmaja Kadiyala为美国公民,住在印度;另一名高管Kumar Tirumal为德州Irving居民,诉状提到他们均参与了欺诈劳工的共谋。
这批外籍劳工指控被告Maruthi采用诱骗手法招募他们至美国,却不按法律规定向其支付持H-1B签证入境劳工所应得的工资。
法律规定H-1B雇员工资应不低于平均水平
诉状指出,根据《移民和国籍法案》(INA),通过H-1B入境的雇员有工种上的限制;而且法律还规定,雇主支付给这些雇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关联职位的实际工资或该专业的普遍工资(prevailing wage,由独立调查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此外,提供赞助的雇主还须在雇员闲置期间支付工资;亦即雇员若因雇主的某一决定(如未向其分派工作)而处于非工作状态,则雇主仍需支付工资。上述规定旨在避免外国劳工受到剥削,以及防止外国廉价劳动力影响美国本土人士就业。
“间歇期”内应有工资
原告代表Amerineni提到,被告Maruthi原本向他允诺的工资为年薪63000美元,但等他到美国后,却被通知没有可分派的工作,因此拿不到工资。被告还要求原告和其他H-1B劳工从事第三方的咨询工作,工作收入算在Maruthi名下,与此同时这些劳工并未从Maruthi处领到一分工资,而且在其咨询项目的间歇期(gap periods)内也没有工资。
本次集体诉讼的原告包括过去4年受Maruthi所雇佣,但未拿到全额工资的所有H-1B外籍劳工;诉状还指控被告有违背RICO法案、强迫劳动、贩运人口、违约等非法行为,要求其返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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