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年11月,软件巨头甲骨文(Oracle)拒付加班费的集体诉讼在加州阿拉米达县(Alameda County)的州初审法院(superior court in Alameda County, California)达成了初步和解。根据这份经初步批准的协议,甲骨文将给予原告方3500万美元。和解协议的最终听证会定于2012年3月举行,听证会将允许原告方任意员工对甲骨文提出异议或以个人名义起诉。
集体诉讼的原告方为1725名甲骨文雇员,其职务分别为软件质量监测工程师、用户支持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他们在2003到2006年间为红木城(Redwood City)和普莱森顿(Pleasanton)的甲骨文公司及仁科(Peoplesoft)公司工作。原告方起诉甲骨文,称其未向他们支付加班费和就餐补贴。
根据加州法律,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的员工在加班时间里应获得1.5倍的加班工资,然而甲骨文却错误地将这三种员工归类为行政职员,借此免除支付这笔费用的义务。
甲骨文在2007年更改了用户支持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的加班费政策,但软件质量检测工程师仍旧没有加班费,根据和解协议,甲骨文将支付他们2010年11月以前的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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