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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今裁决:等待排期间子女年满21岁不能再随父母拿绿卡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4年6月10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杨律师: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可为其亲属申请绿卡,提交申请后一般在一两个月内便会得到批准,但是,其获得批准的亲属要等待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拿到美国签证登陆美国。等待时间的长短因类别和国家而不同,如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的等待期为11年,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的等待期为13年,目前等待时间最长的是菲律宾出生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需等待漫长的23年。

 美国最高法院于日前宣布:维持之前移民局上诉办公室的一则裁定,认定在父母提交绿卡申请时未满21岁,但在等待移民排期中年满21岁的子女,将不再被理所当然地视为未成年人,享受“自动续期”的优待。这意味着绝大部分在等待排期中超过21岁的绿卡申请人子女将必须重新提交申请,只有极少数例外情况才能保持原有排期位置;这一决定影响深远,无疑将改变成千上万亲属移民的绿卡之路轨迹。

 本案的来由是有一批凭借F3(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和F4(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拿到绿卡的亲属移民,这些人本身还有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因此符合F2B(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派生受益人的条件,不过由于这些子女在等待排期中已经年满21岁,于是上述F3和F4受益人向移民局要求对其子女保持原有F3和F4申请的排期位置,但移民局对此予以拒绝,对于上述F2B申请采取现有排期,认为这批子女无法享有原排期位置,由此引发争议。

 移民局上诉办公室在审理本案后认定,现有移民法并未规定绿卡受益人的子女(派生受益人)均可保持原有排期位置,但对于少数符合《儿童地位保护法案》(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有关条款的派生受益人,可享受上述优待,亦即大部分派生受益人将被排除在外。

 本案经一再上诉长达一年后,美国最高法院最终做出裁定,维持上诉办公室的决定,认为上诉办公室对于法律的解释是合理的,即派生受益人无法享受作为其父母的主受益人的原有排期位置。

 尽管有少数大法官对上述决定持有异议,但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支持这一决定,这意味着从今往后“受益人的子女将无法凭借他们父母的光环享受优待了”(大法官评语)。

 由于这则裁定而引起的移民政策改变,相信不少家庭的移民计划将作出调整或修改,建议有意移民者及早咨询律师,作出相应对策,以免贻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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