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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博文=250万 博客主被判赔偿申请重新审判遭驳回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3月27日联邦俄勒冈波特兰初审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Oregon, Portland Division)消息,法官Marco Hernandez驳回了“调查博主”Crystal Cox(见图)要求陪审团重新审判的要求,Cox需就自己指称金融公司Obsidian Finance Group(OF)税务欺诈的言论付出250万美元代价。

Cox自诩为“调查博主”,她声称自己调查商业中的欺诈行为,并引用了圣雄甘地的话作为博客格言——他们先是无视你,然后嘲笑你,然后同你争斗,然后,你赢了。

指称他人公司欺诈被诉诽谤  需支付赔偿250

2011年1月,OF及其共同创始人Kevin Padrick对Cox提起诽谤之诉,称被告在一个名为ObsidianFinanceSucks.com的网站上指控原告存在腐败、税务欺诈及洗钱行为,庭审围绕着被告2010年12月25日发在BankruptcyCorruption.com上的博客文章展开,法庭认定这篇文章已经满足了诽谤的定义。

2011年11月,在经过了一天的庭审后,陪审团认定,基于被告的这篇博文,她应赔偿原告250万美元。

2012年1月,被告提出了陪审团重新审判的动议。被告方面认为,由于陪审团的裁定是对言论自由的威胁,对于诽谤的认定过于宽泛、标准有误。而原告则以被告违背法庭命令为由提出反对意见。

提重新审判动议被驳回  法官作出详细解释

2012年3月27日,法官拒绝了被告的动议,并就庭审当日没有谈到的问题作出了解释。

第一,对于被告的主张:Padrick和OF是名人、名企,由于曝光内容是刑事欺诈,其发表博文的行为是出于对公众利益考虑。法官认为被告对私人、私人企业的陈述并没有合理报导其应税收入,并不是可以适用第一修正案诽谤抗辩的公众利益言论。法官指出,每一个纳税人都可能因为他人的影响而在纳税方面存在问题,法官认为对于原告这样一家私人公司而言,其纳税状况并不构成公众事项。

第二,法官认为被告及其博客并非“媒体”。

法官对于博客主“媒体”属性的判断使得本案成了部分言论自由倡导者眼中的著名案件。法官认为,博客、博客主并不能被看作是媒体,但他们也并非全都如此,媒体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法官在其意见中列出了一些条件,但表示并非所有媒体都需要满足或部分满足这些条件。

法官认为被告缺乏证据证明其媒体人身份。法官指出,在原告要求被告停止在网站上发布虚假消息后,被告向被告提出,由原告向被告提供数个搜索引擎管理的公共关系及网络名誉修复服务,而被告则需为此每月支付原告2500美元服务费用。

法官认为,这意味着被告要求原告就被告自己制造的损失每月付费,而除了被告自己发布消息外,没有任何其他媒体参与其中,因此法官认为被告并非媒体。

第三,被告方面认为,俄勒冈州的撤回法令(retraction statute)可以保护被告免于诽谤之诉,但法官认为,即便俄勒冈颁布此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媒体,但这一保护并不能扩展到所有发布在网上的言论。

最后,法官认定陪审团作出的250万美元赔偿并不过分。法官指出,原告公司的成功源于其口碑,而现有证据证明原告的潜在客户已经在网上看到了被告的陈述。尽管原告指出被告的税务欺诈陈述是虚假的,但被告仍旧使得人们在搜索引擎上可以轻易找到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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