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洛杉矶部分保险业者与执业律师5日举办“劳工法及劳工保险”讲座,探讨经济危机情况下雇主雇员在劳工法规方面的权益以及保险。
华兴保险业者张国兴表示,经济不景气,华裔公司涉及雇主、员工的解约、调薪、休假现象增加,纠纷也增加,因此雇主、雇员应知法守法,保护各自权益,避免经济损失。
有律师表示,42%的盗窃案件属于“监守自盗”,因此好的员工是公司的财富,做好员工背景调查非常重要。但做员工犯罪背景调查应该注意,调查的内容应该与工作有关,并须员工的签名同意。加州劳工法432.7款规定,如果案件未被起诉,或者透过延后审判方式结案而没有被定罪纪录,雇主不应查问;如果正在审理,雇主可询问。
另外,雇主在面谈员工时,不应询问相关健康及病历,在决定聘用前,可一视同仁因工作需要要求所有员工通过检查。此外,联邦法规禁止对员工测谎,但保全、药物等相关行业例外。
另一律师表示,有些劳工法规定业主和员工可能都不了解,比如员工驾车外出工作,若开车使用手机办理公务出现车祸等意外,雇主也要承担责任;公司雇用临时人员,如果连续时间不超过90天,雇主应每天或每周支付一次薪水;雇主不可以从雇员的薪水中扣除办理移民身分的费用。
华兴保险张邦玲表示,根据劳工法,除州政府各单位之外,凡雇有员工的雇主必须为员工购买劳工保险,保障员工因工作而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
劳工受伤保险,医疗费用的赔偿没有上限;死亡赔偿,家属可获得合理的丧葬费用及法定赔偿金额,依家属的多寡而定;员工在不能工作期间,将获得原收入的三分之二补偿,但不能低于政府所规定的最低额或高于所规定的最高额度。(文章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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