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籍移民郑先生去年被美国马里兰州一家亚洲餐馆辞退,他要求餐馆立刻用现金支付欠薪,否则就不离开。但餐馆方报警,警方在试图调解无效后,以私闯民宅为由将郑先生逮捕。郑先生于今年1月份上庭,自己受冤又搭上700多元律师费,他觉得非常不公。
福建同乡会某法律顾问表示,类似这样的债权人追债反被警察逮捕的情况并不鲜见,它给人们带来的教训是,劳资之间的纠纷,应该遵从法律渠道解决,不要自己贸然去讨债。否则,有理会变成无理,受害者反会吃上官司。
自称叫郑平的工友表示,他原来在马里兰州巴尔迪摩一家叫"红鹦鹉"的亚洲餐馆打工,该餐馆由一个叫文迪(Wendy)的福州籍女子与一个加拿大人合股经营。2006年10月6日下午,餐馆一名叫华莉萨的工作人员把他炒鱿鱼,说他偷东西,要他马上走人。
郑平说,他被炒鱿鱼之前,餐馆以资金周转不过为由,欠了他两个多月的工钱,他每月工资是2400美元,到被辞退时工资总共加起来是5440美元。他告诉华莉萨,现在就把欠款还给他,否则就不走。华莉萨要他立刻离开,否则就报警,至于欠薪,要等老板从香港回来后再说。
"红鹦鹉"老板文迪3月12日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确实解雇过一个工友,因为他偷东西,餐馆的经理把他辞退了。文迪表示只欠那个工友大约一个月的薪水,用这笔钱抵销他偷的东西。
当时在争吵中郑平坚持不离开,并回敬她说:"我是公民,我不怕你报警。"华莉萨于是报了警。郑平说,一男一女警察来到餐馆,他懂一点英文,就据理力争,要餐馆立刻还给他5440美元现金,后来警察建议给一半现金,一半支票。但是他不同意,因为怕剩下的钱是支票难以兑现。
郑平承认自己当时情绪有点激动,而且对法律不熟悉,一个劲坚持要现金,后来警察勒令他走,不走的话就把他带到警察局,他于是决定妥协,答应先拿一半现金,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警察把他带上手铐,押到警局。
今年年初上法庭,郑平花了700美元请了一个外国人律师,法官表示撤销他一切指控,但条件是一年内不准骚扰餐馆,甚至不能打电话,问他是否接受。郑平表示接受,刑事官司到此算结束。
但是,由于餐馆有了保护令,郑平无法自己继续去追债。他在工会建议下,到联邦劳工部去投诉,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当中。
郑平愤愤不平地说,本来是他被欠了钱,反而吃官司太不公平。12日他到福建同乡会,向该会法律顾问咨询。
律师表示,当员工被解雇,就意味着雇佣关系已经终止,如果劳资双方存在纠纷,应该从法律渠道解决,如上小额法庭;员工如果坚持不离开,雇主有理由指控他私闯民宅。律师建议郑平找一位专门代理劳资纠纷案的律师帮忙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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