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案例分析专员独家报道
纽约南区联邦法官Richard Sullivan于12月2日表示,中国银行在开云集团起诉在华仿冒者一案中拒绝提交被告的账户资料,构成藐视法庭,将面临每日50000美元的罚款。
Sullivan法官表示,如果中行仍拒绝提交涉案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则从12月8日起,将每天对该银行处以5万美元的罚款。而中行目前正在对该民事命令及罚款决定提出上诉。
本案原告法国开云集团旗下拥有众多奢侈品牌,包括古驰、圣罗兰和宝缇嘉等世界名牌,在2010年对中国的众多仿冒商家提起诉讼,称被告制造和销售的手袋、箱包和其余商品盗用了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要求法庭对被告下达禁令并判处赔偿。
虽然中行在本案中并非被告,但也接到法院要求调取证据的传票,而该银行以美国法庭对其并无管辖权,且有关资料涉及客户隐私,如提交给美国法庭将违反中国隐私保护法为由,拒绝提交上述信息。
Sullivan法官在罚款决定中表示,中行拒绝交出被告账户信息的行为对于原告和公众造成严重损害,而与此同时仍从被告的非法行为中获利,只有对其处以高额罚款,才能对该银行起到强制效果,此外法官还下令中行需支付原告为藐视法庭案所支出的额外费用。法官认为,这些罚款对于中行在美国市场的每年数百亿美元利润而言,只是九牛一毛。
目前中行正在对这一决定上诉,中行的代理律师表示,法官的罚款命令并无根据,而应遵循《海牙取证公约》的有关规定解决争议,并尊重中行遵守中国有关法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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