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案例分析专员独家报道
弗吉尼亚一名华人因非法捕捞大量鳟鱼被捕,于日前已向法官认罪。
被捕的华人是诺福克(Norfolk)居民陈毕超(音,Bi Chao Chen),他在7月14日向法官承认八项轻罪,包括使用超出法律规定长度的渔网,非法驾驶无灯渔船在夜间捕鱼,以及过量捕捞红色石首鱼和鳟鱼等罪名。
弗州执法部门于今年2月在伊丽莎白河岸从陈毕超和另一名华人林远杰(音,Yuanjie Lin)处缴获重量达3200磅重的鳟鱼和幼年的红色石首鱼,之前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人使用刺网(gill nets,一种违法的渔网)在附近河道捕鱼,此地因盛产鳟鱼而吸引不少游客前来垂钓,但都是休闲爱好者,不会为商业用途而大批捕捞。
陈的同案被告林之前在4月已经认罪,被判处支付3000美元罚款及从事100小时社区劳动,四年之内不得从事捕鱼活动,如果期间表现良好,可以不用坐牢。
检方之前表示陈所犯罪名更加严重,因为他持有的是商业捕鱼许可证,其罪名应当归类为一级轻罪,该罪名的最高刑可达12个月,但辩护律师称陈仅触犯三级轻罪,最多罚500美元,而且不应处牢刑。法官将于9月宣布对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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