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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女十年前涉移民欺诈 十年后女儿为其申请绿卡仍被拒

法佑网案例分析专员独家报道

为搭上迅速移民的快车,华裔女子铤而走险与美国公民假结婚,不料在移民局分开面试时进行了不一致陈述而被认定为婚姻欺诈。事隔十年,其女儿重新为其递交亲属移民申请,终因婚姻欺诈记录而失败。

杨律师: 此案比较典型,对中国移民十分有借鉴意义,一旦留下案底,影响是终身的,当移民局以涉嫌欺诈拒绝你的申请后,一定要在上诉期内申诉,不能置之不理,不要幻想随着时间的推移移民局会忘记你的历史。

分开面试陈述不一致 移民局认定婚姻欺诈

本案当事人中国籍女子王召琪(音,Zhao Qi Wang),最早在1996年10月以B-1签证来美,并在有效期内申请调整为F-1非移民学生身份。1998年5月,王与美国公民黄朝章(音,Chao Zhang Huang)结婚,黄随后以婚姻关系为王递交绿卡申请。

面谈时,移民局对二人分别展开面试,针对婚姻缔结过程、同居情况、亲属等问题进行询问。王召琪称她和黄婚后前两年共同居住在旧金山,随后移居加州纳帕谷(Napa Valley),黄仅在圣诞节时到佛州看望他的女儿。

同样的问题,“丈夫”黄朝章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他称自己一直居住在佛罗里达州,因为他的儿子希望他到加州与王结婚、帮助王留在美国才赶赴加州,他不记得“夫妻”二人最后一次见面时间,甚至也不记得王的手机号码和她女儿的名字。关于婚姻生活,黄的说法更是自相矛盾,一开始称并未在佛州见过王,但后来又称与王在佛州见过两面并打算在加州面试结束后返回佛州居住。他坦言,从佛州到加州期间二人并未住在一起。

面试之后,黄用母语汉语签署一份宣誓书,承认他与王的婚姻为欺诈性婚姻且从未与她有过婚姻关系,与此同时撤销了绿卡申请。虽然不久后黄撤回该宣誓书并再次为王提交申请,但由于二人同时缺席面试导致申请被拒绝,移民局最终仍认为王是欺诈性婚姻的积极参与者。

苦尝婚姻欺诈后果 十年后申请绿卡仍被拒

自被认定婚姻欺诈十年后,王召琪的女儿安语(音,Yu An)于2008年4月再次为王以亲属关系申请绿卡,被移民局以王曾参与婚姻欺诈规避移民法为由拒绝。移民局认为,十年前双方均承认了婚姻的欺诈性,二人并无婚姻之实、两地分居,年龄悬殊40岁之大,并且没有足够的证据推翻欺诈。

此后,安先后上诉至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和圣何塞地方法院,认为十年前的面试记录并不完整,翻译人员不耐心、有偏见、不合格。但最终因为安的诉称并无记录支持,也不足以推翻欺诈的承认,其诉请未得到支持。

法佑律师指出:依靠假结婚取得身份在华人社区中尤为常见,但风险很大。如果移民局确认某人曾经试图通过假结婚来骗取移民资格,则其之后的签证申请将一律被拒绝。对于国外一方来说,这很可能意味着其永远不能在美国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即便已经获得绿卡甚至成为公民,被发现后也会被吊销身份、立即被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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