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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幼童殒命 父母获赔1180万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09年1月9日

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本案原告为美国华盛顿州的Gabriel Tobin及其家人。

Gabriel Tobin已故,事故发生时2岁,2004年7月13日,Tobin独自走出“Fish家庭日托所”(Little Fish's Day Care),后溺亡于托儿所旁边的湖中。

被告方中的“Fish家庭日托所”,持有华盛顿州家政服务牌照,由波尼湖(Lake Bonney)地区的Lisa Fish和Phillip Fish夫妇经营。

当时,Lisa Fish正在安抚其他几个发生争吵的儿童,该所一共有6名6岁以下的儿童。

Tobin家人指称,2001年2月26日,州发照工作人员Amy Cichowski未经法定培训,使用过期检查单给“Fish家庭日托所”发给许可牌照,而该牌照必须是3年一核的。2004年3月23日,Victor Berdecia在重核经营牌照时,在详查托儿所进出地段后,她告诉Lisa Fish别锁大门。

Tobin家人一并起诉了州政府、Fish夫妇、上述州发照工作人员及其上司Mary Kay Quinlan,告前述各方过失导致儿子Tobin死亡。

Fish夫妇的托儿所后来倒闭,未出庭,也未作辩护。

原告称州政府未能执行强制规定,即应当在托儿所与湖之间的前院修筑起5英尺高的围栏,以防止小孩像Tobin那样从托儿所走出去。

原告律师陈辞说,发照工作人员Cichowski不称职,13项法定培训中居然缺8项。其上司出于疏忽,批准了最初的许可证。并且,相关政府雇员在对托儿所提供指导时未能尽职,即当时就应要求锁上托儿所前门。

辩护律师援引了上述州发证工作人员和起草托儿所管理条例官员的证词。既然水患不属于托儿所的物业范围,并无需要修建一个5英尺高的围栏。州政府的辩方律师认为,托儿所经营者要对儿童护理上的疏忽担责。

小Tobin离开托儿所45分钟后,才被紧急救援人员发现。涉案法医作证,三至五分钟缺氧让小孩丧生,并称受害男孩幼小、健康,本有望享有正常年寿。受害人的父母对此前所受的痛苦和磨难的索赔无法计算。

考虑到上述情况,原告方的索赔专家估计Tobin一家未来收入损失总计2790到4000万美元,而且,如果小Tobin成年后结婚,这一数字还要增加150万美元。

而Tobin夫妇蒙受抑郁症,并接受了18个月的悲伤疏导帮助。悲剧让Tobin夫人对托儿服务丧失信任,不得不放弃日常工作,以便专门照顾家里另外三个孩子。Tobin夫人要求数目不确定的工资损失赔偿。

陪审团最终裁定,州政府和Fish夫妇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所占比例为州政府承担81%,Fish夫妇为19%,一共要赔偿Tobin家人1180多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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