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在华盛顿特区开有两家知名中餐厅的华裔商人郑进玉(Anthony “Tony” C. Y. Cheng Sr.)与儿子Anthony R. Cheng Jr.因向两名官员行贿罪成,于今年9月被判处缓刑及罚款。
郑进玉现年66岁,在华府经营餐厅多年,颇具政界人脉,其子现年40岁;二人于法官宣判当天在庭上表示道歉,称将来不再会犯此类错误。法官判二人缓刑两年,并处罚款5000美元。
郑进玉之前承认一项轻罪,供认他曾向前华盛顿特区出租车委员会主席Leon J. Swain Jr.行贿以图取得拖车公司业务合同,允诺将以利润的10%作为回报,但未想到对方是FBI的线人,导致这一行贿事件被当局掌握。郑进玉之子也承认曾向Swain行贿250美元,试图以非法改签方式取得出租车运营执照。
Swain之前曾帮助FBI破获多起贿案,包括华府议员Jim Graham前任首席助理Ted Loza的腐败案件;事实上郑进玉此前也多次试图向Swain行贿,但对方均不置可否。
法官除判处郑氏父子缓刑外,还下令其提交营业财税报表,并勒令郑进玉之子接受60天的电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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