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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金刚4》致谢名单中未提景点 重庆旅游公司正式起诉派拉蒙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4年7月25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据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7月25日公布,重庆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Chongqing Wulong Karst Tourism Group)已正式起诉电影《变形金刚4》的制作方派拉蒙公司及其中国合作伙伴1905电影网,称双方之前约定在电影结束的致谢名单中将出现武隆景点的图标,但最终结果却是只字未提,原告因此要求赔偿超过2000万人民币(合322万美元)。

 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的市场经理李楚(音,Li Chu)向媒体表示,《变形金刚4》中部分场面在武隆自然遗产景区取景,但电影致谢名单中却对此只字未提,从未到过重庆的观众因此便无法知道电影中有场景是在武隆拍摄。

 另据1905电影网提到,之所以致谢名单中未提及武隆景区,是因为双方“沟通不畅”所致,并对此表示遗憾;而派拉蒙尚未对本案置评。

 据统计,《变形金刚4》在华票房收入已超过2.8亿美元,是好莱坞至今在中国“最成功”的电影,但与中国合作方的众多纠纷也导致制片方诉讼缠身,如北京地产集团盘古氏此前曾宣布将以违约起诉派拉蒙,不过双方后来宣布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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