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一家英国剧团于2014年1月在纽约起诉一系列中国演艺公司,称双方本拟合作将知名音乐剧《芝加哥》搬上中国舞台,但对方却不仅未能履行合约中的义务,造成剧目无法开演,而且当剧组最终准备离开中国时,还受到对方威胁;现英国公司以中方违约为由,要求宣布合同无效。
原告Billy Chicago Ltd是一家英国剧团,在呈给纽约初审法院的诉状中提到,该剧团与中国公司Chicago China Tour原本在2013年11月签订合约,拟在2014年1月至2月期间在华推出百老汇知名音乐剧《芝加哥》巡回演出,由原告提供剧组人员,被告方面提供剧场、排演空间和其余配套设施,包括技术人员、化妆师、翻译及两名本地乐师,等等。
原告称自己已按照合约将全部剧组人员派至中国,但中方却未能按约履行其义务,而是与其他一系列中国公司和演艺人士另行签订合同,以监督巡演的准备工作,而这些工作本应由中方自行实施。
诉状提到被告擅自与北京九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Beijing Joyway Culture & Media Ltd)、演艺界人士张某(Jurek Zhang)、北京BEC演艺有限公司(Beijing BEC Performing Arts Co. Ltd.)以及Across-China Productions公司签订了上述合同,而张某错误地认为他和原告之间存在有效合同,甚至威胁要起诉原告;以上公司及张某本人均为本案共同被告。
诉状提到,当原告发现合同已无法履行,准备安排原剧组人员离开中国时,张某却将其截下,并威胁他们不许离开。
原告以被告方面违约为由要求赔偿,并请求法院宣告原告和张某及其公司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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