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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曙彤自杀前曾拒绝条件优厚认罪协议 绝命书中称学校“太残酷”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11月12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11月10日消息,圣约翰大学前副校长章曙彤在最后一次出庭时与律师、检方和法官出现争执,遭到数次训诫,次日被发现已在家中上吊身亡(点此查看报导);她在留下的绝命书中提到自己非常痛苦,并抱怨学校让她做替罪羊“太残酷”。另据报道称检方本已提出条件优厚的认罪协议,但章曙彤拒绝了,因为她不愿屈辱地活下去。

生前拒绝优厚认罪协议 不愿屈辱而活

 联邦检方和皇后区检方在数月之前曾向章曙彤提出,只要她认罪,便可将刑期减为二到四年,服刑地点是在一所有“俱乐部”之称的低戒备联邦监狱,而非戒备森严的州重犯监狱。此时章曙彤已被控行贿、强迫劳动、逃税和侵吞公款等多项罪名,面临长达45年监禁;因此这份认罪协议无疑是一笔条件优厚的交易,但章曙彤没有答应,而表示将抗争到底,这最终促成了她的自尽。

 在最后一次出庭时,证人席上的章曙彤在陪审团面前表现十分糟糕,她表情苦涩地拒绝回答律师和检察官的问题,遭到法官的厉声呵斥,律师后来提到这让章感到十分羞辱。

 她反复试图向陪审团说明,被指控挪用的钱是学校之前欠她的,她自己清白无辜,称“这些都是我的钱,我可以用它做想做的任何事”,但在检方如山的证据面前收效甚微。

庭上被训诫后回家自尽 绝命书斥圣约翰大学“太残酷”

 章曙彤的辩护律师认为,辩方在反驳强迫劳动罪名上确实收到了一定成效,数名陪审员在接受采访时提到,他们无法确认章曙彤是否曾强迫学生做家庭佣人。但她被控的逃税和虚假陈述罪名只怕是难以逃脱了。法官在得知章死讯后宣布流审。

 当天夜里回家后,章曙彤在割腕和开煤气自杀未遂后,最终上吊自尽,她在最后时刻写下数张字条,责怪学校让她做替罪羊,抱怨校方“太残酷”;另一张字条上写道,“我感到非常痛苦,我想死,以此与父母团聚。”她还在信中向儿子道歉,称她会一直爱他。

一封中文匿名信引起诉讼 律师称章早有自杀倾向

 章的辩护律师事后提到,章曙彤的死让他极为震惊,但之前便知晓她非常痛苦;这名律师称章曙彤自尊极高,即使是上法庭这件事对她来说也难以接受,并且在死前最后一次出庭时还备受羞辱,而其服务多年的学校(圣约翰大学)这一次也完全抛弃了她,身旁的人早该看出自杀端倪。

 章曙彤的麻烦是从一封提交给圣约翰大学信任理事会的匿名举报信开始的,这封信以中文写成,详细描述了章后来被指控的多项违法行为,校方执行调查后便向检方报了案。

 章的前夫蔡瑞峰(音,Ruey Fung Tsai)在1990年死于枪杀,凶手一直没有抓到,临死前蔡告诉侦探章曙彤才是幕后主使,并揭露章与前皇后区区长Donald Manes有染,后者是她的邻居,于1986年因腐败丑闻自杀。不过检方在庭审时并未提到蔡某被谋杀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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