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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学生示威遭无理搜捕,记者终获Berkerley 大学警方16万美元赔偿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7月12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7月11日消息,一名记者因在2009年底的加大柏克莱分校学生示威事件中拍照,遭到警察无理逮捕,并拿走了他的摄像机;两年半之后终于获得警方的16.2万美元赔偿。

 现年43岁的原告David Morse是一名摄影记者,他提到自己在2009年12月11日当天本来是要去柏克莱采访另一件事,但中途遇到游行示威的学生人群,他便跟随在学生后面拍照,但后来被学校警方逮捕。

 原告提到,警察不去追赶逃散的示威者,却径直冲他而来,称他的相机中藏有“犯罪证据”;原告反复解释自己是记者,还出示了记者证,试图说明警方无权收缴他的相机;但警员却称他既然不是律师,就可以闭上嘴。这几名警员后来持搜查令拿走了原告的相机,不过该搜查令在2010年被法庭宣布无效。

 原告提到,自己并没有同示威者混在一起,并且明显是在收集新闻材料,但警方依然粗暴地对他进行了搜查;这已经不是柏克莱警方第一次侵犯记者的权利了,就在2008年,该校警方就因违法搜查一家新闻社而面临民权诉讼,但警局似乎毫无悔改之意。

 原告的律师提到,记者受到1977年《隐私保护法案》(Privacy Protection Act)之保护,该法案是在一名斯坦福记者被警方无理收走照片后指定的,其目的是保护所有为公众收集信息的人士。

 原告以违反宪法和《隐私保护法案》为由,要求警方支付赔偿,双方最终于2012年7月达成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柏克莱警方将归还原告的相机存储卡,并须对其警员实行普法培训,以确保此类非法搜查事件不再发生。

 无独有偶,就在原告遭到警方无故搜查的同一天,柏克莱警方还持枪搜查了该校的图书馆和社区中心(Library and Community Center),带走了13台电脑;而这一案件也在数月前以10万美元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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