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5月8日消息,加州圣克拉拉县初审法院(Superior Court 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in Santa Clara County)日前已驳回唯冠(Proview Electronics)针对中国iPad商标权对苹果提起之诉,因为根据双方协议,香港才是解决争议的地点。
唯冠在其诉状中提到,苹果在2009年从其手中收购iPad商标时欺骗了它。该公司之前曾在中国广东起诉苹果,被称为当时中国规模最大的涉外商标案之一,但中方法官沿袭调解传统,主张双方和解,但和谈并未奏效,唯冠转而向加州法院提起诉讼。
圣县法官皮尔斯认为,按照唯冠与苹果之前的协议,双方之间就iPad商标的一切争议,均应在香港法院解决;而在本案中,唯冠并未证明此案如由香港法院审理,将导致不合理或不公平之结果;遂以管辖权不符为由,驳回原告起诉。
唯冠方面律师已表示对此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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