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4月24日消息,美国证交会(SEC)已向联邦法庭正式指控在美上市的中国能源技术公司,称这家石油服务公司及其两名高管向投资人隐瞒了公开招股所获得的1.2亿美元去向,而且该公司的董事会主席还盗窃了4000万美元公司资产。
SEC在其诉状中,将中国能源技术公司及其董事会主席兼控股股东刘庆增(音,Qingzeng Liu)、总裁辛国强(音,Guoqiang Xin)、财务总监张伯勋(音,Boxun Zhang)等三人均列为被告,上述三名高管均现居中国。诉状还提到中国能源技术公司系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企业,在中国大陆以外营业,在纽约市设有一名管理人员。
诉状指出,被告中国能源技术公司在其财务报表中,大肆虚报了公司首要运营资产的价值,尤其是该公司的核心资产——横向液压钻机(LHD)的价值更是被严重抬高。该公司在2010年11月的公开招股声明中,向投资人允诺会将招股所得的1.2亿美元用于采购LHD,但后来的合同与有关文件却表明,该公司实际收购的LHD台数远远低于允诺的数量;被告不仅夸大了收购钻机的数量,更严重虚报了钻机的总价值;辛国强、张伯勋等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SEC还提到,被告的董事会主席刘庆增在2011年夏,暗中将至少4000万美元的公司资产从企业账户中转走;但中国能源技术公司却试图对外掩饰这一欺诈事件,向投资人谎称这笔钱依然是公司的;尽管刘庆增后来已经向公司的审计方和董事会承认了盗窃公司资产事件,但他的地位依旧安然不动,公司也未向投资人通报这一消息。
SEC的一名负责人将中国能源技术公司描述为一家“猖獗的造假公司”,尽管该公司在美国上市的时间仅仅才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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