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3月28日消息,一家华商经营的加州销售公司为将其商品高价售出,不惜行贿采购方公司的经理及其家人,将一批机械设备以原价的5倍卖出;采购方察觉此事后诉至法院,法庭认定销售公司在此事件中计划周详,已构成犯罪组织,遂依《不当敛财及犯罪组织法案》(简称“RICO法案”)做出判罚,令其赔偿受损公司350万美元。
地板公司采购加工设备被骗钱财
原告VFI公司是弗吉尼亚州的一家地板加工公司,该公司从外国进口木材,加工成硬木地板后再出售给零售网点。该公司经理Luther Boyd向公司合伙人Burke和Nicewonder提到,公司需要采购一套木地板成品加工生产线,包括磨光机、上漆转轮、紫外线固化炉和传送带。这名经理提到,可以通过加州一家销售公司Lobo Power Tools从台湾引进一套设备,价格为100万美元;他后来又劝说合伙人向同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套设备,合计148万美元。
但VFI的合伙人后来才了解到,一套这样的设备在市场上售价仅为25万美元;那么Boyd为何要力主从Lobo Power Tools公司购买昂贵许多的设备呢?
行贿对方经理及家人,以五倍高价卖出设备
原来,Lobo Power Tools公司在其两名所有人Robin Yuan 和Ester Chang(下称“袁、张二人”)的授意下,以回扣等方式向Boyd和他的妻子及其家人高额行贿;原本Lobo Power Tools公司仅以19.7万美元购得上述设备,但Boyd在收受好处之后,却同意以148万美元代表VFI公司买下这批设备。
被告Lobo Power Tools公司通常从中国进口机械设备,再在美国转手卖出;其平均利润率约在24.4%左右,但在本案中超过了500%。
即使单笔生意中有欺诈,也可构成RICO法案犯罪
VFI公司旋即诉至法庭,称袁、张二人利用公司实施欺诈,违反了RICO法案;法庭经调查认为,被告的行为虽然仅是为了卖出单批设备,但在此前进行了周详的预谋,不仅涉及电信欺诈与邮件欺诈,更夹杂商业贿赂与妨碍司法行为,这已经构成了RICO法案中所称的“犯罪组织”。
法官还指出,张虽然在取证中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拒绝自证其罪,但现有的证据已经能够推断出她直接参与了企业的不当敛财行为,违反RICO法案;且张的同谋在之前也已被确认有罪。
法官判罚三倍赔偿加律师费
法官在计算损害赔偿时,将VFI所付的货款,减去Lobo Power Tools公司的购货款及24.4%的利润,以及事后给予VFI的5.2万美元优惠,得出了原告的损失数额。这笔金额按照RICO法案及相关州法,乘以三倍即为法庭判罚的赔款——3,562,400美元,此外被告尚需承担356,387律师费,但法庭并未认可惩罚性赔偿。
新闻高级会员服务:获得该案独家法庭原件,原被告资料,证词证据,警察检方细节报告,更多内容,请联系我们。美国电话:+1 650-3311852 中国电话:+86-10-6296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