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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教父》小说续作过于平庸,派拉蒙起诉原作者后人毁损电影声誉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2月22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2月21日联邦纽约南区初审法院(U.S.D.C. S.D.N.Y.)消息,意裔作家马里奥·普佐(Mario Puzo)的小说《教父》(Godfather)享有广泛声誉,曾被派拉蒙电影公司(Paramount Pictures)拍成同名经典电影。但在普佐去世之后,其后人授权他人出版冠名“教父”的续作反响平平;为此,派拉蒙已向曼哈顿联邦法院提及诉状,称上述行为未经授权,且影响了该公司所拍《教父》系列电影的声誉,普佐的后人应对派拉蒙做出赔偿。

在小说《教父》赢得巨大反响之后,马里奥·普佐于1969年将同名电影的剧本卖给了派拉蒙。后者依照该剧本所拍的《教父》三部曲中,前两部均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电影奖。

派拉蒙称,该公司在1999年普佐去世后,曾授权其后人允许他人出版一部基于原作的小说,以继续讲述《教父》未竟的故事;这部小说即为2004年出版的《教父的归来》(The Godfather Returns)。

派拉蒙提到,他们仅仅授予了一部小说的出版权,可是普佐的后人又授权同一作者在2006年出版了第二部续作《教父的复仇》(The Godfather’s Revenge),而这部小说“反响平平、销售不畅”,但出版方还在酝酿第三部续作《科莱昂家族》(The Family Corleone),预计于2012年面世,似乎是要榨干“教父”这块招牌的价值。

原告派拉蒙在诉状中称,普佐后人允许他人出版第二、第三部《教父》续作的行为,未得到该公司的授权,而且其平庸的质量已经玷污了《教父》系列遗产的声誉;遂请求法院制止第三部续作的出版,并判决普佐的后人对原告支付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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