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Attorney and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年10月20日联邦加州北区初审法院法官Alsup就甲骨文(Oracle Corp)诉Google侵权一案裁定,Google一封内部邮件不受律师-客户保密特权(attorney client privilege)的限制,甲骨文可以援引其作为证据。这一裁决无疑让Google在与甲骨文的专利侵权大战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甲骨文公司自2010年开始起诉Google侵权,称后者研发的Android智能手机系统侵犯了该公司的Java专利。甲骨文在2010年收购Sun 微系统公司,因而获得了该公司Java编程语言的知识产权。
在提出Google侵犯专利之外,甲骨文进一步提出被告还侵犯了其版权。原告在诉讼中欲援引被告雇员的一封内部邮件作为证据,但遭到Google反对。
这封邮件是Google的一名工程师在原告起诉不久前发出的,邮件中提到Google应当通过与java的专利拥有人谈判协商取得Java的使用许可证,因为公司在研发Android系统时已经调查过Java的替代品,但其他途径“无一可行”(they all suck)。Google要求原告不得使用此邮件作为证据,法官则下令驳回这一请求。
此前甲骨文就Android侵权事件曾向Google索赔数十亿美元;不过Alsup法官认为这一数额过高,建议原告降低门槛。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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