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年5月29日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消息,年轻女医生过马路被撞成永久残疾,遂状告市政府要求赔偿,陪审团认定市政府明知出事的人行横道具有危险性而无所作为,最终作出裁定——市政府给予原告1600万美元赔偿。然而,由于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间的一纸审前协议,这笔巨额赔偿缩水1000万,变成了600万美元。其中市政府承担200万,另外400万由保险公司承担。
过马路被车撞伤 导致永久残疾
原告名叫刘凯茜(Cathy Liu,音译)。事发时年仅25岁,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医疗中心(the UC Davis Medical Center)担任实习住院医生。2007年7月6日,原告在萨克拉门托附近兰德公园(Land Park)的弗里波特林荫大道(Freeport Boulevard)慢跑穿越马路,途中被车撞伤,最终永久残疾。事发后7个月,一项投资额达200万美元的市政工程计划将这条忙碌的双车道单行线改成了双向单车道,行人过马路的距离得以缩减,并且人行横道边还安装了一个行人自行启动的交通信号灯,保护行人过马路。
明知车道危险 市府并未及时补救
原告律师成功向陪审团证明:早在2001年,城市交通策划者就已经知晓这个路口的潜在危险,但加州交通部(CALTRANS)放弃了对此160号高速路该段延长部分,以启用这条双车道。市政府本可以在启用这条车道前关闭出事的人行横道、迫使行人到200英尺外Vallejo Way的交通灯处过马路,降低风险,但他们却没有这么做。“补救方式十分简单,但他们没有采用”,原告律师如是说。原告方引用了一封2006年的信件作为证据,证明市政府在启用这条通道前明知它会给行人带来危险,这封信件出自当时的市长Heather Fargo,庭审时他还被传唤到法庭作证。
萨克拉门托市交通运输部的发言人Linda Tucker在陪审团作出裁决后表示,毫无疑问,这起车祸是一场悲剧,市政府一直致力于让出事的十字路口变得安全,现在它已经安全了——弗里波特林荫大道从单向车道变为了双向车道,并且安装了交通灯。市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计划的改造终于变成了现实。该发言人还表示,基于审前协议的限制,市政府不能对陪审团的裁决提起上诉。
原告损失巨大 行医生涯从此断送
媒体曾致电原告,她拒绝讨论这起案件,但表示自己乐于在今后某时讨论脑损伤给她的生活所带来的挑战。
原告律师确认原告今后再也不能行医,他估计原告未来的医疗花费以及收入损失总额大约为1200万美元左右。尽管撞伤原告的司机承担事故39%的责任,但原告律师表示,意图向该司机寻求损害赔偿只可能徒劳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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