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Legal Reporter Hellen 报道
因摄录警员逮捕过程而遭逮捕,随后对警方提起控诉的西蒙·格里克(Simon Glik,音译)在经历两次审判后获得了最终的胜利——第一巡回法院(First Circuit)认定:摄录警员逮捕过程系宪法所保护的权利。
2007年一天晚上,格里克在步行经过波士顿公园时发现3名警察正在对一名年轻男子实施逮捕,格里克于是拿出了手机,开始摄录逮捕过程。一名警员询问他是否正在录音,在得到格里克的肯定答复后,这名警员以格里克违反州窃听法律为由对他实施了逮捕。但检方放弃了对格里克的起诉。
格里克随后提起控诉,称自己的自由言论权利受到了侵犯,警员们则宣称自己当时是在执行公务,因此应免于受到控诉。
联邦初审法庭判决格里克胜诉,第一巡回法院也同样站在了格里克这边。第一巡回法院指出,格里克摄录行为的动因在于担心警员们过度使用暴力,而以易于传播的方式收集政府官员信息的行为时符合宪法第一修正案核心利益的。
格里克的律师对这一结果深感满意,他认为手机摄像机是确保警员对其行为负责的至关重要手段,他们希望全国的法庭对这一法律领域案件的裁决都能够遵循第一巡回法院的判例。波士顿市的代理律师对这一结果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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