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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美国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指控华为窃取商业机密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1年7月25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0年7月22日,摩托罗拉(Motorola)对中国华为集团(Huawei telecoms group)提起控诉,指称华为是金涵娟(Hanjuan Jin,音译)商业间谍案(点此查看报道)的共犯、参与了窃取商业机密的活动。

摩托罗拉称华为故意雇佣了包括金涵娟在内的摩托罗拉美国公司雇员,以获取商业机密。这场民事官司的提起正值华为飞速扩张海外市场、意图成长为世界最大通信设备生产商的敏感时期,由于被疑与中国军方有紧密联系,华为在美国、印度等国遭遇了猛烈的反对浪潮。

摩托罗拉在向芝加哥法庭提交的修订版起诉文件中称,华为及其创始人、前中国解放军官员任正非早在2001年就开始同摩托罗拉的华人员工合作。2002年,数名摩托罗拉公司雇员在受雇期间设立了一个名为Lemko的同业竞争公司,并在此后的5年持续窃取摩托罗拉商业机密,其中的某些机密被他们转移给了华为,金涵娟于2005年被Lemko秘密雇佣,彼时她仍在为摩托罗拉工作。

案卷材料显示,2007年2月28日,金意图携带窃取所得的摩托罗拉技术资料及中国军事手册从奥海尔国际机场(O'Hare International Airport)出境、前往中国,被美国海关的例行检查查出,摩托罗拉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商业机密被人窃取,摩托罗拉称,公司在这些保密内容研发上所用资金超过6亿美元,如果这些信息被公开,公司的全球收入将遭受巨大损失。

根据金涵娟的刑事起诉书,金涵娟窃取了摩托罗拉“会给外国政府(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尤其是外国政府的军事带来益处”的商业机密。在受雇于摩托罗拉公司期间,金通过摩托罗拉前雇员、Lemko技术总监潘绍伟(Pan Shaowei,音译)的介绍,于2006年被B公司(设立于中国,致力于中国国防、为中国军方研发通讯技术及产品)聘用,继而从事商业机密窃取活动。负责检控此案的芝加哥检察官办公室拒绝披露B公司的真实名称。

摩托罗拉称潘绍伟是Lemko和华为的主要联系人,但并未指出华为和金涵娟有直接联系。

目前金涵娟案仍处于审理阶段当中,她被控以六项窃取商业机密及商业间谍罪名,若被定罪将因每项罪名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以及25万美元罚金。

华为认为摩托罗拉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无稽之谈,并表示华为将积极反驳这些指控。

Lemko则称,他们认为摩托罗拉提起诉讼的目的在于削弱Lemko的财力、拖延Lemko软件的发展革新或者直接拐走Lemko的研发成果,Lemko将严肃对待每一起诉讼。

后续报道:摩托罗拉商业机密案再起波澜:Lemko起诉摩托罗拉及其律师滥用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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