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2004年4月28日,12岁的原告、Manatee县Harlee中学学生Jesse Shipman在上课时被一名同学殴打。遭对方拳脚相加后,Shipman不省人事。暴力同学则被控袭击罪,被判处监禁。
Jesse的母亲Lucinada Affeldt代表儿子起诉了Manatee县教育局,称这次攻击事故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原告律师称,Jesse班里的同学都存在行为方面的问题和暴力倾向。攻击Jesse的同学有暴力前科,而老师未能提前发现予以阻止是校方的疏忽。此外,Jesse被打时,在堂老师居然袖手旁观。
对此,被告律师辩称,Jesse是因语言上激怒了同学才出事的,因此这起事故不是校方可以控制的。另外,当时在场的女老师已经有60岁的高龄了,不可能指望她去劝架。而且,她也采取了措施——鸣响教室内的警报。
据医疗报告,Shipman被打成脑震荡,脸部、眼眶、以及鼻窦等10到15处骨折,鼻梁坍塌。Shipman接受了5天的特别护理。由于浮肿还未消退,两个半月后医生才能开始为他进行面部修复手术。
术后Shipman脸部依然隐隐作痛,而且呼吸也存在困难。
陪审团判被告Manatee县教育局完全过失,须赔偿Shipman28万5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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